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A〗、国家疫情期间对中小企业的免税政策主要包括社保费减免、税收减免、房屋租金减免以及企业所得税减免等方面。社保费减免:对中小微企业实行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具体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享受社保费减半征收的政策。
〖B〗、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可按照一定比例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C〗、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可享受部分税费的缓缴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而新购置的相关设备,无论单位价值是否超过500万元,均能在税前一次性扣除。增值税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D〗、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全年一次性奖金优惠、免于办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优惠、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等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或指定日期。 特定行业及群体税收优惠: 支持新冠肺炎疫情有关个税优惠、创业投资企业、天使投资个人优惠、部分国家商品储备优惠等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或指定日期。
疫情期间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有哪些?
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增值税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税收优惠 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这里的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疫情期间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关于支持防护救治方面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其一,对于参加疫情工作者所取得的工作补助及奖金将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二,对于企业、单位所下发的有关预防新型肺炎病毒感染的药品、防护用品等实物,免除个人所得税。关于支持物资供应方面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对于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工作者及相关防疫人员,所取得的工作补助和奖金都会免征个人所得税。捐赠新冠肺炎疫情物资税费减免:捐赠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可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个人和企业捐赠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支出,均允许全额税前扣除。
疫情防治工作人员免税:政策内容:自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免征个人所得税。免税范围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
国家疫情期间对中小企业的免税政策主要包括社保费减免、税收减免、房屋租金减免以及企业所得税减免等方面。社保费减免:对中小微企业实行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具体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享受社保费减半征收的政策。
疫情三年土地使用税费减免政策
地方减免政策:各地政府可能会根据疫情的实际影响,出台相应的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这些政策可能包括减免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税、延长缴税期限等。纳税人应密切关注当地税务部门的通知和公告,了解具体的减免政策。
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困难减免税: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四大类困难行业纳税人,可申请免征2020年季度自有土地、房产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可按现行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安徽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政策的通知: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3个月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六类行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展览、电影放映,满足50%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条件的纳税人可申请免征2020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可申请免征2020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适用免税优惠。
自逾期次月起不再适用免征优惠。对其他纳税人减按70%的比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于不属于上述两大类纳税人的其他纳税人,可申请减按70%的比例缴纳2020年季度自有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请注意,以上仅为青岛市的具体政策,其他地区的政策可能有所不同,需根据当地政府的具体规定执行。
根据相关规定,因疫情影响,纳税人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向房产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按规定权限核准后,酌情给予减税或免税。对于为租户减免房地产租金的纳税人,按免租金月份数给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
〖A〗、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增值税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税收优惠 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这里的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B〗、疫情期间的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全年一次性奖金税收优惠:政策内容: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算纳税。具体计算方法是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C〗、国家疫情期间对中小企业的免税政策主要包括社保费减免、税收减免、房屋租金减免以及企业所得税减免等方面。社保费减免:对中小微企业实行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具体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享受社保费减半征收的政策。
〖D〗、疫情期间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关于支持防护救治方面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其一,对于参加疫情工作者所取得的工作补助及奖金将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二,对于企业、单位所下发的有关预防新型肺炎病毒感染的药品、防护用品等实物,免除个人所得税。关于支持物资供应方面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E〗、疫情期间最新的税费减免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参与疫情防治工作者个税免征:对于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工作者及相关防疫人员,所取得的工作补助和奖金都会免征个人所得税。捐赠新冠肺炎疫情物资税费减免:捐赠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可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
疫情期间增值税优惠政策
疫情期间的增值税减免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同期,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也暂停预缴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特定期间内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例如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疫情期间免征增值税的项目包括:医疗卫生领域相关物资:为应对疫情而采购的医疗卫生材料、药品及医疗设备。提供的疫情防控相关医疗服务。防疫物资捐赠:捐赠的口罩、防护服、测温设备等防疫物资。特定生活必需品销售:销售与居民生活必需品相关的物资,如食品、药品等。